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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商标申请须知

                                                                                            中国商标申请须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立体商标,色彩商标均可以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
  商品商标是:使用在生产、制造、加工、拣选和经销的商品上的标志,
  服务商标是:提供服务的经营者为将自己提供的服务与他人提供的服务能够区别的一种可视性标志。
  集体商标是: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集体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
  证明商标是: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
  立体商标是:三维形状商标。
  色彩商标是:以颜色组合,具有显著特征的商标。
 
  中国商标局采用尼斯国际分类为商标注册的商品和服务分类,共有45个类别。一个商标按照一个类别为一件申请。商标注册申请前,申请人必须确定所要注册的国际分类的类别以及与各个类别相对应的具体的商品或服务项目名称。
 
  商标注册申请人资格: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及与中国签订协议或与中国共同参加国际条约或按对等原则办理的国家的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该商标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期满欲维持该商标权有效,可以提出续展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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